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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舞蹈学院艺术实践团队建设方案

来源: 日期:2023-09-05 00:00浏览量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艺术实践团队的建设,充分发挥其在打造办学品牌、凝练办学特色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提升社会声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艺术实践团队的建构及保障

学院组建合唱团、舞蹈团、民乐团、管乐团等艺术实践团队学院在人员、经费、设备、场所等方面对艺术实践团队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。

二、艺术实践团队的管理职责分工

1、学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艺术实践工作,具体负责艺术实践团队的建设及管理。

2、艺术实践教研室为学院负责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为:

1)抓好《音乐舞蹈学院艺术实践课程教学与管理实施办法》及本方案的贯彻落实。

2)做好各团队日常排练(训练)、演出、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3)按照“艺术实践排练课表”和“艺术实践指导工作安排表”的安排,对各团队的日常排练(训练)及教师指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
4)协助各团队做好定编定员及队员的遴选工作,并对各团队队员花名册进行备案。

5)编制《艺术实践活动学生考勤表》,督促各团队做好学生考勤和教师签到工作,并定期收集、统计、通报。

6)牵头艺术实践团队年度考核工作,提出年年度考核意见报学院考核小组讨论

7)做好学生艺术实践学分的审核工作。

8)做好教师艺术实践年度工作量的统计、报送工作。

9)做好艺术实践团队建设的宣传工作。

10)做好艺术实践团队建设的图片、音像等资料的收集、整理以及归档。

11)对有关艺术实践活动的评先评优工作提出建议意见。

12)对在各类艺术实践活动中出现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、不遵守规章制度、不服从学院安排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。

13)完成其他与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相关的工作。

3、各相关教研室为学院负责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的业务部门,其主要职责为:

1)做好团队的定编定员及队员遴选工作,并报艺术实践教研室备案。

2)负责指定团队指导教师。

3)组织协调其他专任教师配合、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。

4)督促指导教师制订排练(训练)大纲、排练(训练)课表,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
5)调配教研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资源,保证团队工作正常运行。

6)完成其他与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相关的工作。

4、各相关指导教师为学院负责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的具体责任人,其

主要职责为:

1)制订团队的排练(训练)大纲、排练(训练)课表并严格执行。

2)全面负责团队排练(训练)、演出、竞赛的业务指导。

3)加强对团队队员的管理,坚持队员的考勤制度,如实填写《艺术实践

活动学生考勤表》及《艺术实践活动教师签到表》,并按时报送艺术实践教研室。

4)严格按照《音乐舞蹈学院艺术实践课程(活动)教学与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公正、客观地评定学生艺术实践课程得分,并按要求报送艺术实践教研室。

5)自觉接受学院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。

6)完成其他与艺术实践团队建设及管理相关的工作。

三、艺术实践团队的队员遴选及管理

1、根据各团队的定编定员数,按专业对口、团队需要、因材选人、乐队优先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遴选产生。

2、原则上每名学生仅可参加一个团队,且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中途离团加入其他团队,否则不予计算艺术实践学分。

3、队员必须服从学院安排,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按时参加排练(训练)和演出,做到认真学习、刻苦训练。

4、严格队员的考勤,队员请假必须按照专业课堂教学的要求及审批程序执行。

5、队员必须修满艺术实践学分,方可准予毕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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